“生活中的法理”系列论坛第121期
题 目:“犯罪”、“刑罚”与“法律的权威”
主 持 人:蔡宏伟
时 间:2015年5月28日(周四)上午8:30
地 点:匡亚明楼279教室
主办单位: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
背景材料:
对于慢粒白血病患者而言,要想保命,必须服用瑞士生产的一种叫做“格列卫”的专利药;印度有仿制的格列卫,比原产的专利药便宜很多,能令慢粒白血病患者既省去巨额药费,又大大提高生存时间与质量。但这种仿制药没有获得国内药监部门的审批,属于法律上的“假药”。身为慢粒白血病患者的陆勇,自2004年以来,因帮助上千名病友购买这种“假药”,2014年7月被湖南沅江市检察院以涉嫌销售假药罪等罪名提起公诉。日前,三百多名白血病患者联名写信,请求司法机关对陆勇免予刑事处罚。
陆勇和他的病友们明知从印度购买仿制的格列卫触犯我国现行刑法,但依然选择违法求生。在生命面前,法律的权威黯然失色。
问题:
如何理解“犯罪”与“刑罚”?
如何理解“法律的权威”?法律何以具有权威?
上一条:“生活中的法理”系列论坛122期
下一条:“生活中的法理”系列论坛120期
【】